【活动地点】鲁家滩-谷积山-灵鹫禅寺 【特别声明】领队未走过后半程,跟着轨迹走 【线路强度】总行程16公里,累计上升约700米,累计下降约700米。 【活动交流】QQ群524494097,备注【参加活动】,活动通知会在群公告里发布。帖子里已经声明的内容恕不答复。 【出行方式】公交出行 【适宜人群】适合新人;喜好暴走,无团队精神,事多矫情请绕行 【活动费用】0元/人,公交出行无费用 【报名方式】QQ群活动里报名,或发微信给领队报名13146884410 【集合时间】7点30 【集合地点】苹果园地铁D口集合,找“天行者”黄旗 【行程安排】 07:30,苹果园地铁D口集合,迟到不等,一起坐公交931/948出发 10:00,鲁家滩开始上山 12:30,择地吃自带午餐 15:30,鲁家滩下山。 17:30,地铁苹果园站。 以上为计划行程,不排除交通不畅等因素影响行程,领队或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进行调整。 【活动简介】 【活动简介】 鲁家滩-谷积山-灵鹫禅寺,此路线是户外经典路线之一,为京西南古香道之一部分,以谷积山为分水岭,岭南是房山区青龙湖镇,山北为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鲁家滩村,沿途景物的精华集中于谷积山南麓的盆地山坳中。据文献记载,因风水绝佳,谷积山唐五代时期便有佛寺存在,以后历代累有兴建,以至梵刹林立,塔碑纵横,是古代北京地区著名的宗教圣地之一。因时代变迁,此处诸多古迹早已荒废甚至湮灭于山野之中。 风雨沧桑谷积山,从大辽开始计算,谷积山文脉相传近千年,几度兴废,到了明代应该达到鼎盛,寺院众多,佛塔林立。 后来明代的两位太监也出资在此修建了墓地,可见谷积山身后的文化传承。解放后谷积山逐渐败落,现在政府部门为了保护谷积山的文物古迹,对其部分文物进行修缮。 谷积山文物古迹众多,展示了房山深厚的文化内涵,值得一去的地方。 谷积山位于房山区与门头沟区交界处。南距房山城 约13公里。海拔7ll米,属西山。山势和缓,南坡山坳内有北大洼、谷积山等村落,南麓一带产柿子、苹果等。附近山间多古迹,有喇嘛庙、石碑、宝塔等。 过街塔 抵达鞍部后,向左前方望去见一方形台座,就是以前过街塔的基座了。台座边长4?2米,高3米,由石块垒砌而成,券洞高2.3米,宽2.2米。据查资料台座上石塔为覆钵式喇嘛塔,高4米。塔身东向有一石雕佛龛,龛高0.46米,宽0.3米,内供一尊佛像,石佛高0。31米。佛在塔上,塔在券洞上,进山朝香的善男信女,凡从塔下经过,就是向佛顶礼膜拜了。过街塔是北京地区唯一的一座过街塔,据说,此塔由于1958年和1984年两次文物普查中漏掉了,所以鲜为人知。可惜的是,此塔在1994年被贪财者炸毁,现在只剩台座了。 高桥寺(广智寺) 从过街塔台座西面小路下走不一会过一横跨山涧的石桥就是高桥寺遗址了.高桥寺原名广智寺,因过塔与山门间的山谷中建有石桥跨涧凌空俗称高桥寺.高桥寺的殿堂和院墙是房倒屋塌,一片破败残景。高桥寺三面环山,背风,是个好地方啊。想不明白古人怎么会找到这片深山里的风水宝地。 古石桥是建于明代还是元代,无法查证,却还巍然屹立在山间,桥体、拱券、望柱、石护栏板等保存基本完整。古桥拱券是用青砖块按竖横竖的形式码砌而成,桥体主要是用石块砌成。石桥望柱为方形束腰柱头,上刻蒲扇叶纹图案,束腰部一圈连珠纹,在古石桥望柱中这样的石刻造型并不多见的。桥身两侧墙是用开凿并未细加工的扁石块,凸凹交错码砌的,石桥整体建造十分坚固,桥身的石缝中生长出的小树、杂草等植物把石桥包围了起来。现在桥上是杂草丛生,土遮桥面,不管是近距离欣赏,还是远处观望,都只能见其局部,根本见不石桥的全貌。 东塔 从垭口往下走,首先映入眼脸的是东塔。 东塔——谷积庵释迦牟尼舍利宝塔,又称和尚塔,建于明成化十五年(公元1479年),石结构,覆钵式,高3.2米。谷积山三塔,雕工精致,佛龛中已经被盗的金佛像等均为石塔中的珍品。如今东塔破损程度很严重,似有倒塌的危险。如果不是工艺精湛,也不会屹立到今天。但愿政府文物保护单位能够予以重视并保护起来。 鞭塔 谷积山院塔,建于辽代(公元916―1125年),砖结构,平面六角形,七层,高7米。 铃档塔 谷积山般若禅寺寿塔,建于明代(公元1368―1644年),石结构,平面八角形,九层,楼阁式。现该塔只剩两层。塔旁还立有明代的方首方座碑一座。 太监墓 张公墓墓门匾额上书“内府供用库掌印张公寿域”,四个门簪从前皆刻有花纹,现已经被凿。门环为一对兽头的浮雕,仍栩栩如生。从旁边绕过走到墓上方,可见一个六棱石柱形的石碑,上书:“明皇乾清宫管事兼掌内府供用库印御制”。可见此处为一明代太监坟。 明代的宦官制度极为庞大,号称“内府”,共有**四衙门,即十二监四司八局。其中十二监为:司礼监、内宫监、御用监、司设监、御马监、神宫监、尚膳监、尚宝监、印绶监、直殿监、尚衣监、都知监。四司为:惜薪司、宝钞司、混堂司、钟鼓司。八局:兵仗局、银作局、浣衣局、巾帽局、铖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其外有内府供用库,掌印太监一员,总理、管理、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掌宫内及山陵等处内官食米及御用黄蜡、白蜡、沉香等香。凡油蜡等库俱属之。旧制各库设官同八局。”(《明史》卷074志第五十职官三)可见此处所葬的太监是一位明代内府供用库的掌印,官职应为正四品。至于关于他更多的史料,有待进一步考察之中。 圆通殿 圆通殿,明朝正统年间修造,殿为六角形,用砖石彻成,六角攒尖顶匾额为”圆通殿”三字.仍为石券门,殿内也有两根柱子,殿顶有蟠龙雕刻,还有彩色图案。 圆通殿前左右各立两块碑,从碑文中可知,”谷积山灵鹫禅寺”在元代称”灵岩禅寺”,再早始建于五代唐天成中,时称”谷积山院”,到元代最为兴盛,据碑文记载,寺建成后,”设华岩大会,燃灯十万,饭僧千人.以落之初,寺惟僧一人守之,至是集者殆蒲百数.天子闻之,制以高丽僧天湛为海印圆明通教妙德长老大师,以统其众.”由此可见当年之盛况。 灵鹫禅寺 灵鹫禅寺座北朝南,是一座元代时期的建筑,由两座大殿和山门组成,山寺后面有一座石碑,是辽代太康四年(1078年)所立。上书”大辽析津府(即现在的北京)良乡县张君于谷积山院读藏经之记”.由此可见这座千年古刹历史的久远了,这所寺院之所以还能留有遗迹,是由于这里的建筑就地取材,大多为砖石结构用木材很少,不同于大多数寺庙的砖木结构,表现出元代坚固粗犷的风格。 【装备要求】 ·自带一顿午饭,水1.5-2.5升根据自身情况增减 ·建议穿登山鞋,或者适合运动的防滑鞋 ·建议穿适合运动的长裤 ·有手台的就带上,频率462.225 ·手杖、护膝、相机、充电宝、刀具、餐具等自己酌情携带
【须知】 ·行程中部分或全部也许领队也没有经历过,带有探索性质 ·喜好暴走,事多,没有团队精神的朋友请绕行 ·领队或会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更改行程 ·如活动过程中产生未事先声明的额外费用,如查票或进山费等,大家狂砍,集体AA ·实际费用或超出帖子的声明的费用,按实际产生费用AA ·如遇雨、雪、大风、雾霾等天气,活动或会取消,通知在群公告中发布 ·禁止乱扔垃圾 ·每个ID最多带3挂 ·参与者(包括发起者,下同)在户外活动过程中应互相帮助 ·禁止擅自离队,离队前必先告知领队 ·请根据自身条件购买保险 ·参与者必须是身体健康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参与者选择共同参与,属于自愿行为,双方不存在强制性约束力 ·此次活动不存在合同范畴的权利义务关系 ·参与者应该知道户外运动必然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 ·参与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其余参与者不承担任何刑事及民事责任 【重要活动协议】 凡报名参加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视同签署如下《参与自助性质户外活动的协议》文件: 首先,本活动为自助性质的户外活动,而非旅行社组团旅游,活动全程请每位参与者遵循自助、互助、环保、公平的原则。 一、关于风险承担 活动参加者自愿参加此次活动。活动参加者理解、活动参加者必须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方可参加本次活动。 活动参加者知道活动的策划者只是活动的联系人,活动参加者知道他和同行的队友可能并没有参加过户外领队的课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训和经验。活动参加者知道他们并不对活动参加者安全负责。 二、关于豁免责任,放弃权利和赔偿的协议 1.活动参加者已经年满18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参加此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徒步、露营、登山、负重远行、沙漠行走、攀岩、山路乘车,在此活动参加者同意,如果因为参加此活动(包括途中)和在活动中使用装备而受到伤害的话,活动参加者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免除同队其他成员的法律责任。 3. 活动参加者理解户外活动可能对身体和精神方面都有严酷的要求,可能包括在崎岖地带和恶劣天气中进行活动,可能远离救助和医疗服务,活动参加者理解可能要 24小时后才能获得救援,所有救援和医疗的费用将由活动参加者自己承担。 4. 活动参加者理解并清楚知道身体活动和装备的使用是有潜在危害的。活动参加者也理解健身和休闲的活动也包含有导致受伤,心脏病和甚至死亡的风险,活动参加者知道有可能涉及危险,活动参加者自愿参加这些活动和使用活动的装备。 5.活动参加者同意承担所有的个人收到伤害的风险,这些风险是可能发生在往返参加活动的途中,或者是在参加活动的时候。活动参加者同意承担由于活动参加者选择了自己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动地点而引起的相关的风险和责任。 6.活动参加者清楚获知此次活动的成员都和本人一样是自愿的参与者,其并不承担法律责任,意外保险和健康保险等。活动参加者了解自行购买保险的意义,以防任何的伤害。 7.活动参加者理解自己能够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活动参加者的风险:更加注意环境,注意活动参加者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注意所有与安全相关的衣物和装备的适用状况,和只参加哪些自己精神和身体能力之内的活动。 8.活动参加者确保自己身体是健康的,没有那些会影响活动参加者参加活动或使用装备的不适。 9.在此次活动中,如果由于活动参加者的行为和活动参加者的参加而导致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解决。 活动参加者保证:活动参加者已经阅读和理解以上声明和其条文;活动参加者理解参加此次户外活动相关的风险;并同意承担参加此次户外活动可能带来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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