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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 程
 一、开幕仪式: 09:00 — 09:15
 1、致开幕词: 北京市水上运动协会领导
 2、致贺词: 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领导
 3、宣布比赛开幕: 区县体育局领导
 二、正式比赛: 09:15 — 12:30
 1、男子公开个人1000米 09:15 — 09:45
 2、女子公开个人1000米 09:45 — 10:00
 3、男子公开个人500米 10:00 — 11:00
 4、女子公开个人300米 11:00 — 11:30
 5、男、女4X500米接力 11:30 — 11:50
 6、10×2分钟男女混合接力 11:50 — 12:10
 三、颁奖仪式: 12:10 — 12:30
 赛 事 规 程
 一、 赛事组委会
 组委会名誉主任:
 韩建国 — 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苑振洲 — 北京市体育局副局长 北京市水上运动协会主席
 组委会主任:
 魏 星 — 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四部部长
 组委会副主任:
 张朝晖 — 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长
 樊智军 — 北京市水上运动协会常务副主席
 马 力 — 北京市东城区体育局副局长、北京市水上运动协会副主席
 梁一平 — 北京市西城区体育局副局长、北京市水上运动协会副主席
 冯长林 — 北京市朝阳区体育局副局长、北京市水上运动协会副主席
 活动竞赛部:
 部 长:焦国明 — 北京市水上运动协会副主席
 副部长:刘 青 — 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四部
 赵洪涛 — 北京市东城区群体科科长
 西城区 — (暂空)
 朝阳区 — (暂空)
 裁 判:由组委会指定
 二、比赛时间地点:
 1、东城区 — 时间 2013年5月10日
 地点 天坛体育活动中心小足球场内
 2、西城区 — 时间 2013年5月12日
 地点 月坛体育场内
 3、朝阳区 — 时间 2013年5月18日
 地点 朝阳体育中心
 4、选拔赛 — 时间 2013年5月19日
 地点 朝阳体育中心
 三、比赛项目:
 1、个人单项 — 男子1000米、500米竞速赛
 女子1000米、300米竞速赛
 2、男女团体 — 4×500米男女混合团体接力赛(3男1女)
 3、混合接力 — 10×2分钟男女混合接力赛
 四、比赛分组:
 1、 男、女个人项目比赛分别按赛前报名编组及现场报名编组穿插比
 赛,如赛前报名有缺席比赛的,现场报名者可以替补参赛
 2、男女4×500 米混合团体接力按赛前编组及现场报名编组进行比赛
 3、10 人×2 分钟男女混合接力赛按赛前编组进行比赛;
 五、参赛方法:
 1、凡在北京工作、生活的男女市民(含外籍人士)和机关、企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均可通过北京市各参赛区县体育局及现场报名参加个人
 和团体比赛。
 2、参加东城、西城、朝阳预选赛的市民凭身份证在本区报名参加比
 赛。其他区的市民可选择一个区报名参赛,不得重复报名。
 3、参加北京市大学生选拔赛的选手由市水上运动协会组织报名参赛。
 4、参加选拔赛的北京市记者将视情况组队参加北京-上海挑战赛。
 5、参加各区预选赛的市民(非退役运动员),参赛年龄在12 岁以上,
 60 岁以下。退役运动员参赛年龄须在40 岁以上(凭身份证)组委会依
 据各区报名及现场报名情况分组进行比赛。
 6、每名参赛选手可以报两项比赛项目。
 7、参加北京-上海对抗赛的市民选手,组委会将负责在上海期间与赛
 事有关的费用及50%火车票费用。
 6、比赛执行赛事组委会制定的竞赛规则。
 六、比赛方法:
 1、男、女单人竞速赛
 设定比赛距离男子1000 米、500 米,女子1000 米、300 米,以划
 行时间评定名次,划行时间最短者获胜。
 2、男女混合团体接力赛
 设定比赛距离为2000 米,每队由3 男1 女4 人组成,比赛顺序自
 定,每人规定划行500 米,前一位参赛者划行至500 米时必须在两浆内
 更换下一名参赛者,换人时机器的飞轮不能停止运转。以划行时间评定
 名次,划行时间最短者获胜。
 3、10×2 分钟男女混合接力(用时20 分钟)
 设定比赛时间为20 分钟,每队报名总人数最少6 名,最多10 名,
 每队最少有2 位女队员报名参赛。每名参赛者必须划行2 分钟,前一位
 参赛者划行2 分钟时必须在两浆内更换下一名参赛者,换人时机器的飞
 轮不能停止运转,以划行距离评定名次,划行距离最长的队获胜。
 如参赛队报名人数少于10 人,只可由其中不多于4 名队员重复接
 力,任何队员只可重复一次接力。
 4、比赛采用一次比赛方式进行,不设预决赛,直接按照时间及距离成
 绩排名。参赛者按裁判分组进行比赛,按规定的距离和时间完成比赛。
 七、奖励办法:
 1、各区县及大学参加选拔赛的各单项优秀选手(取前六名)和优秀团
 体(取前三名),参加北京市选拔赛。
 2、参加北京市选拔赛的各单项优秀选手(市民、大学生、记者各选10
 名)将组队前往上海参加北京/上海城际间对抗赛。
 3、参加北京市选拔赛取得各单项成绩前三名和团体成绩前三名的获得
 者,按比赛成绩颁发名次奖牌或奖杯及北京市水上运动协会颁发的成绩
 证书。
 4、参加北京市选拔赛取得各单项成绩四至六名个人和四至六名的团
 队,按比赛成绩由北京市水上运动协会颁发的成绩证书。
 5、本次比赛个人及团队前10 名的成绩将计入北京市该项赛事的排行
 榜,所获得的成绩及记录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以作为次年挑战赛的目
 标。
 6、参加北京/上海城际间对抗赛的选手将有机会参加由赛事组委会组
 织的,有水上项目奥运会冠军参加的联谊活动。
 7、参加北京/上海城际间对抗赛的各单项优秀选手(取前三名)和优
 秀团队(取前三名),将有机会组队参加2014 年3 月在香港举行的亚洲
 陆上划船挑战赛。组委会将对参赛者给与一定资助,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八、参赛要求:
 1、参赛者必须保持正确的行为规范。
 2、尊重裁判,尊重他人,不得有任何不良行为。
 3、不得故意损毁划船器及赛场其他器材。
 4、不得对他人使用肮脏、威胁、辱骂的语言或手势。
 5、不得用丑化比赛的行为干扰或损害比赛正常进行。
 6、不得纠缠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干扰比赛正常进行。
 7、不得有任何暴力行为造成对他人的伤害。
 8、违反上述参赛准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的及比赛成绩。
 9、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比赛。参赛者的健康状况、安全问
 题均有本人全权负责,并现场签署免责书。
 10、在本市报名参加选拔赛所发生的与赛事相关的交通及午餐费用由
 参赛者自行承担。
 九、安全措施:
 1、赛场周边设置警戒线由专人负责,确保赛事安全、有序进行。
 2、赛场设立医疗救护人员,准备必要的救生药品。如遇突发危重病人
 将随时拨打120、999 进行救助。
 3、如因天气原因赛事不能在户外进行时,将考虑将赛事移至适合的室
 内场地或延期进行,以确保赛事顺利进行。
 十、其他:
 1、本赛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2、本赛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3 年北京/上海城际间陆上划船挑战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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