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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程 
一、开幕仪式: 09:00 — 09:15 
1、致开幕词: 北京市水上运动协会领导 
2、致贺词: 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领导 
3、宣布比赛开幕: 区县体育局领导 
二、正式比赛: 09:15 — 12:30 
1、男子公开个人1000米 09:15 — 09:45 
2、女子公开个人1000米 09:45 — 10:00 
3、男子公开个人500米 10:00 — 11:00 
4、女子公开个人300米 11:00 — 11:30 
5、男、女4X500米接力 11:30 — 11:50 
6、10×2分钟男女混合接力 11:50 — 12:10 
三、颁奖仪式: 12:10 — 12:30 
赛 事 规 程 
一、 赛事组委会 
组委会名誉主任: 
韩建国 — 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苑振洲 — 北京市体育局副局长 北京市水上运动协会主席 
组委会主任: 
魏 星 — 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四部部长 
组委会副主任: 
张朝晖 — 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长 
樊智军 — 北京市水上运动协会常务副主席 
马 力 — 北京市东城区体育局副局长、北京市水上运动协会副主席 
梁一平 — 北京市西城区体育局副局长、北京市水上运动协会副主席 
冯长林 — 北京市朝阳区体育局副局长、北京市水上运动协会副主席 
活动竞赛部: 
部 长:焦国明 — 北京市水上运动协会副主席 
副部长:刘 青 — 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四部 
赵洪涛 — 北京市东城区群体科科长 
西城区 — (暂空) 
朝阳区 — (暂空) 
裁 判:由组委会指定 
二、比赛时间地点: 
1、东城区 — 时间 2013年5月10日 
地点 天坛体育活动中心小足球场内 
2、西城区 — 时间 2013年5月12日 
地点 月坛体育场内 
3、朝阳区 — 时间 2013年5月18日 
地点 朝阳体育中心 
4、选拔赛 — 时间 2013年5月19日 
地点 朝阳体育中心 
三、比赛项目: 
1、个人单项 — 男子1000米、500米竞速赛 
女子1000米、300米竞速赛 
2、男女团体 — 4×500米男女混合团体接力赛(3男1女) 
3、混合接力 — 10×2分钟男女混合接力赛 
四、比赛分组: 
1、 男、女个人项目比赛分别按赛前报名编组及现场报名编组穿插比 
赛,如赛前报名有缺席比赛的,现场报名者可以替补参赛 
2、男女4×500 米混合团体接力按赛前编组及现场报名编组进行比赛 
3、10 人×2 分钟男女混合接力赛按赛前编组进行比赛; 
五、参赛方法: 
1、凡在北京工作、生活的男女市民(含外籍人士)和机关、企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均可通过北京市各参赛区县体育局及现场报名参加个人 
和团体比赛。 
2、参加东城、西城、朝阳预选赛的市民凭身份证在本区报名参加比 
赛。其他区的市民可选择一个区报名参赛,不得重复报名。 
3、参加北京市大学生选拔赛的选手由市水上运动协会组织报名参赛。 
4、参加选拔赛的北京市记者将视情况组队参加北京-上海挑战赛。 
5、参加各区预选赛的市民(非退役运动员),参赛年龄在12 岁以上, 
60 岁以下。退役运动员参赛年龄须在40 岁以上(凭身份证)组委会依 
据各区报名及现场报名情况分组进行比赛。 
6、每名参赛选手可以报两项比赛项目。 
7、参加北京-上海对抗赛的市民选手,组委会将负责在上海期间与赛 
事有关的费用及50%火车票费用。 
6、比赛执行赛事组委会制定的竞赛规则。 
六、比赛方法: 
1、男、女单人竞速赛 
设定比赛距离男子1000 米、500 米,女子1000 米、300 米,以划 
行时间评定名次,划行时间最短者获胜。 
2、男女混合团体接力赛 
设定比赛距离为2000 米,每队由3 男1 女4 人组成,比赛顺序自 
定,每人规定划行500 米,前一位参赛者划行至500 米时必须在两浆内 
更换下一名参赛者,换人时机器的飞轮不能停止运转。以划行时间评定 
名次,划行时间最短者获胜。 
3、10×2 分钟男女混合接力(用时20 分钟) 
设定比赛时间为20 分钟,每队报名总人数最少6 名,最多10 名, 
每队最少有2 位女队员报名参赛。每名参赛者必须划行2 分钟,前一位 
参赛者划行2 分钟时必须在两浆内更换下一名参赛者,换人时机器的飞 
轮不能停止运转,以划行距离评定名次,划行距离最长的队获胜。 
如参赛队报名人数少于10 人,只可由其中不多于4 名队员重复接 
力,任何队员只可重复一次接力。 
4、比赛采用一次比赛方式进行,不设预决赛,直接按照时间及距离成 
绩排名。参赛者按裁判分组进行比赛,按规定的距离和时间完成比赛。 
七、奖励办法: 
1、各区县及大学参加选拔赛的各单项优秀选手(取前六名)和优秀团 
体(取前三名),参加北京市选拔赛。 
2、参加北京市选拔赛的各单项优秀选手(市民、大学生、记者各选10 
名)将组队前往上海参加北京/上海城际间对抗赛。 
3、参加北京市选拔赛取得各单项成绩前三名和团体成绩前三名的获得 
者,按比赛成绩颁发名次奖牌或奖杯及北京市水上运动协会颁发的成绩 
证书。 
4、参加北京市选拔赛取得各单项成绩四至六名个人和四至六名的团 
队,按比赛成绩由北京市水上运动协会颁发的成绩证书。 
5、本次比赛个人及团队前10 名的成绩将计入北京市该项赛事的排行 
榜,所获得的成绩及记录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以作为次年挑战赛的目 
标。 
6、参加北京/上海城际间对抗赛的选手将有机会参加由赛事组委会组 
织的,有水上项目奥运会冠军参加的联谊活动。 
7、参加北京/上海城际间对抗赛的各单项优秀选手(取前三名)和优 
秀团队(取前三名),将有机会组队参加2014 年3 月在香港举行的亚洲 
陆上划船挑战赛。组委会将对参赛者给与一定资助,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八、参赛要求: 
1、参赛者必须保持正确的行为规范。 
2、尊重裁判,尊重他人,不得有任何不良行为。 
3、不得故意损毁划船器及赛场其他器材。 
4、不得对他人使用肮脏、威胁、辱骂的语言或手势。 
5、不得用丑化比赛的行为干扰或损害比赛正常进行。 
6、不得纠缠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干扰比赛正常进行。 
7、不得有任何暴力行为造成对他人的伤害。 
8、违反上述参赛准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的及比赛成绩。 
9、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比赛。参赛者的健康状况、安全问 
题均有本人全权负责,并现场签署免责书。 
10、在本市报名参加选拔赛所发生的与赛事相关的交通及午餐费用由 
参赛者自行承担。 
九、安全措施: 
1、赛场周边设置警戒线由专人负责,确保赛事安全、有序进行。 
2、赛场设立医疗救护人员,准备必要的救生药品。如遇突发危重病人 
将随时拨打120、999 进行救助。 
3、如因天气原因赛事不能在户外进行时,将考虑将赛事移至适合的室 
内场地或延期进行,以确保赛事顺利进行。 
十、其他: 
1、本赛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2、本赛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3 年北京/上海城际间陆上划船挑战赛组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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