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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给我车费10元的同学,请在此留言,告知电话和ID名,我会以话费或者Q币形式返还。期限截止2011.12.31,到期未告知我的,视为自动放弃。PS:因人数较多,我不一一通知。
  • 爱吃馒头: 有我。 (11-28 11:26)
  • 后海白狐: 为什么 (11-28 11:39)
  • 小包: 在山上的时候,领队当时参照大家的意思决定。 (11-28 12:36)
  • 会心一笑: 支付的来源是白狼和任丽,他们想以此想向大家表示歉意 (11-28 16:10)
  • 后海白狐: 谢谢笑队,我个人认为我应该支付我自己的,所以我不要了 (11-28 17:32)
  • 莫邪。。: 有我 (11-28 11:49)
  • 小包: 不记得有你,请提供十张你的个人照片,不同角度的,以便我确认。 (11-28 12:38)
  • 墨迹: 你隐身也应该对小包可见才对啊! (11-28 21:49)
  • 莫邪。。: 忒可爱了你。.. (11-28 23:45)
  • 小包: 这个真没有 (11-28 12:37)
  • 风中的狼: 没发完的,都是我的 (11-28 15:20)
  • 皮子: 有我及其外挂 (11-28 22:41)
  • 小包: 电话 ID 名字 (11-29 09:10)
  • 小包: 把电话 ID名发给我 (12-1 12:41)
2011-11-28 11: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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